当南京地区的公章不幸遗失,为了确保不被他人非法利用,必须迅速进行无效声明,以下是详细的南京公章丢失登报流程:
1、材料准备:办理公章丢失登报声明,您需要以下文件资料:
-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,若公章已丢失,可使用其他已备案的印章替代)
- 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
- 公章备案证明文件(例如公章刻制备案收据)
2、选择合适报纸:依照南京的规定,公章丢失声明需在市级及以上公开出版且具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。《南京日报》、《扬子晚报》等都是合适的选择。
3、撰写声明内容:遵循所选报纸的格式要求,撰写公章丢失声明,声明中应包含公司全称、丢失公章的名称、印章的编码、丢失的具体时间以及声明报告的日期等关键信息。
4、提交声明:向报社提交上述准备的材料及书面声明,并根据报社的规定缴纳公告费用。
5、等待公告:声明经报社审核通过后,将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刊登。
6、获取报纸:声明刊登后,您需采购适量的报纸,以作为后续补办公章手续的凭证。
7、补办公章:携带已登报的报纸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法人身份证、公章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,前往公安局指定的印章雕刻店,进行公章的重新备案和刻制,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