若公司公章遗失,应当及时进行注销登报声明,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:
1、筹备必要文件:请备妥以下文件材料的复印件——公司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,需撰写一份公章遗失声明,该声明需法定代表人签字,由于公章已遗失,签字后的声明可以先不盖章。
2、草拟注销声明:声明内容应包含公司全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公章遗失的具体情况以及声明原公章作废等信息,以下是一份参考声明模板:
【声明】
本公司(全称:XXX有限公司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XXXXXXXXXX)不慎遗失一枚公章,特此声明,该公章即时起无效,任何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新公章的文件、合同均属无效,相关法律责任概由侵权者承担。
3、选择合适报纸:依据当地工商局的规定,选择一份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报纸刊登声明,一般推荐选择当地的主流日报或晚报。
4、提交声明及相关材料:向所选报纸提交上述声明及所需材料,报社将对材料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,报社会通知具体的刊登日期及相关费用。
5、支付费用并等待刊登:完成费用支付后,耐心等待报纸刊登注销声明。
6、领取报纸:在声明刊登当日,请前往报社领取含有注销声明的报纸。
7、刻制新公章:携带刊登注销声明的报纸和声明原件,前往当地公安局指定的店进行新公章的刻制。
8、完成公章备案:携带新公章、含有声明刊登的报纸以及注销声明原件等材料,到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新公章的备案手续。